1.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(含本科),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;
2.非计算机类专业,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、一级A、一级B 或以上级别证书的,可免考“计算机应用基础”;
3.非英语专业,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或六级证书(CET4或CET6)或者成绩单达到420分(2006年1月1日以前通过的),可免考“大学英语”;
4. 非英语专业, 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(PETS)三级或以上《等级考试合格证书》或《笔试成绩合格证》可免考大学英语;
5.非英语专业,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的,可免考“大学英语”;
6.非英语专业,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,可免考“大学英语”;
7. 非英语专业,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(界定标准见附件),可免考“大学英语”。
8.已参加过统考,且成绩通过,可免考相应科目。